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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2025年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研究生入企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校企联培专项导师、专项研究生:

为切实落实卓越工程师 “工学交替” 培养要求,规范专业实践管理,根据《华北电力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实施细则》(华电校研〔2021〕15 号)及相关规定,现将 2025 年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研究生入企实践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人员

1.2023级专项博士

2.2024级专项硕士

二、实践时间:

专项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后即可进入联合培养企业开展专业实践,具体要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非全日制专项博士可结合工作岗位灵活实践。

三、签订三方协议

学校、联合培养企业、研究生签订《华北电力大学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联合培养三方协议》(附件1),明确实践内容、权责及考核要求。协议一式叁份,签字盖章后本人、企业、学校各留存一份,学校的提交卓越工程师学院招生培养办公室备案(教五楼C414)。

此外,卓越工程师学院将统一向联合培养企业发送入企 实践告知函,明确研究生入企实践的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

四、入企实践

1.提交入企审批表

研究生确认完成校内课程后,填写《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研究生入企审批表》(附件2),打印2份,经校内导师、企业导师签字及专业学院审核后,本人与卓越工程师学院各保存一份。

2.签署安全承诺书

根据学校要求,各院系、研究生导师应在研究生专业实践之前进行安全等相关教育,确保学生专业实践的安全、稳定和质量。入企前须签署《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外出实践安全须知及安全承诺书》(附件 3),提交至卓越工程师学院备案。

3.制定《专业实践计划表》

在导师的指导下,需拟定《专业实践计划表》(见附件4第一页),并依据所负责的工程课题,针对其研究方向进行专业实践,重点提升工程技术创新与组织管理能力。实践的目标、内容、进度及成果形式应具体明确,计划表一式两份,经专业学院审核批准后,本人与卓越工程师学院各保存一份。

4.实践记录

研究生在专业实践期间,需每半月至少接受一次校内导师指导,每周至少一次企业导师指导。指导方式可以灵活多样,线上或线下进行。研究生应记录所有导师指导情况,具体记录表见附件5和附件6。

专项硕士研究生需填写《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专业实践记录本(硕士)》(附件4),如实记录实践内容、技术问题及解决方案,于实践结束后由专业学院审核。

专项博士研究生结合企业课题撰写《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博士)》(附件7),报告不少于 10000 字,需经校企双导师审核并给出评价意见,由专业学院考核通过后确定最终成绩,记1学分。

以上相关材料实践结束后扫描电子版提交卓越工程师学院备案,邮箱:90506830@ncepu.edu.cn。

五、联系方式

卓越工程师学院招生培养办公室

谢老师:电话010-61773742

赵老师:电话010-61773778

附件:

1.《华北电力大学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联合培养三方协议》.docx

2.《华北电力大学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研究生入企审批表》.docx

3.《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外出实践安全须知及安全承诺书》.doc

4.《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硕士实践环节记录本》.doc

5.《校内导师指导专业实践环节记录表》.docx

6.《企业导师指导专业实践环节记录表》.docx

7.《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博士专业实践总结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