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专项导师及研究生:
现将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考核对象
2023级专项硕士研究生
2022级专项博士研究生
二、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安排
1、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分成两个阶段进行,专业实践第一年与第二年分别考核,第二年的考核可结合毕业答辩开展。
2、本学期进行实践第一年的考核工作,并计入专业实践学分,由研究生所在企业与学院组织安排,以企业为主开展考核工作。
3、校企导师、企业、学院组成考核小组,研究生将记录完全的专业实践环节记录本(见附件1)提交考核小组,根据《华北电力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办法》和各类别或各领域专业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考核,依据考核情况,按“优、良、中、通过和不通过”五个等级评定研究生的第一年专业实践。
三、博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安排
1、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安排一次,具体时间由导师依据博士培养进程自主确定,并可与学位论文预答辩或正式答辩同步进行。
2、专业学位博士需在实践结束后提交10000字以上实践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2)。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经校内外导师共同审核并给出评价意见,由学院依据考核情况,按“通过和不通过”两个等级评定博士专业实践成绩。
三、专业实践时间节点
各企业与学院须于2025年10月21日前完成本次考核工作(硕士)。学院负责将《专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并按要求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录入成绩(成绩录入说明见附件4)。
四、专业实践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积极支持企业开展考核工作;校内导师须全程参与,确保考核程序规范、结果公正。
附件2.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博士专业实践总结报告.docx
国家卓越工程师院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