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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华北电力大学2027年度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启事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全面开启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新征程。2022年,学校顺利通过首轮“双一流”建设评估并进入第二轮建设高校名单,电气工程学科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2025年,学校召开中共华北电力大学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确立了“建设能源电力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宏伟目标。

学校现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企业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经过六十余年的发展建设,形成了“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爱校敬业、追求卓越”的华电精神和“学科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特色发展”的办学方针。

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一体化管理。现有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新能源学院等25个院系;教职工3200余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5万余人,研究生1.7万余人。学校占地18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

一、招聘计划

北京校部

保定校区

注:所需专业参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2.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有良好的学术视野,创新思维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

4.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相关要求

1.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拟接收应届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则上应在202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最高学历在读期间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未缴纳过社会保险。

2.海外留学人员:应聘人员应为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在京就业落户的要求,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则上应在202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3.博士后出站人员:拟接收博士后出站人员的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

具备博士后招收条件的单位原则上以招聘“新讲师博士后”为主。欢迎国内外知名高校的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按照讲师兑现薪资待遇;学校提供5万元/年的津贴及1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取得的科研成果按学校有关规定兑现绩效奖励;不需学校提供住宿的,学校提供2万元/年的住房补贴;有条件的合作导师可为博士后提供科研经费等支持。应聘人员应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广博的学术视野,博士期间取得了突出的研究成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新讲师博士后出站考核合格的,直接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四、其他说明

1.报名时间:第一批简历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第二批简历接收截止时间为2027年4月1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华北电力大学招聘系统”并根据系统要求进行简历填写和岗位申报。

招聘网址:http://zp.ncepu.edu.cn。

3.招聘程序:通过资格审查者,学校将组织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心理测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素养等考察,择优录取。学校对拟聘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拟聘人员应于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办理完毕报到入职手续,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入职资格。应届毕业生,须在公示期满后两周内完成三方协议的签订,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原单位有离职脱密等要求的,须与相关用人单位、学校沟通,及时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者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无效的,学校将终止其招聘进程,并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5.薪资待遇:均提供国内同等岗位中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公积金。

6.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及其配偶与学校教职工如有相关亲属关系的,须在报名时联系工作人员主动报告。

7.如遇国家、上级单位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且与本次招聘要求不符的,按新规定、新政策执行。

8.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工作人员依规追责;对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纳入学校招聘诚信黑名单,取消后续参与我校招聘报考资格。

9.本次招聘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服务热线

1.北京校部:010-61772419 20202764@ncepu.edu.cn

2.保定校区:0312-7523297 21151421@ncepu.edu.cn

3.系统技术支持:192 5119 6712(招聘网站使用有关问题请联系)


我们热诚期待您的加入!

华北电力大学

2026年11月6日